请认真阅读以下提示,符合条件的,请如实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及手机联系方式,进行网上申请。
一、审批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指导意见》(陕卫政发〔2014〕61号)。
二、办理地点
女方户籍所在地镇(办),符合再生育政策,夫妻一方户籍在我省,另一方户籍在省外的,可以向我省户籍地镇办申请办理。
三、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四、申请条件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中有子女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或者因伤致残,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前双方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
(三)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未生育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五、所需证件
根据不同条件提供相应的证件;
六、办理时限
镇(办)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县区人口计生局自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