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首页>业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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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须知

    请认真阅读以下提示,符合条件的,请如实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及手机联系方式,进行网上申请。

     

    一、审批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工作的通知》(陕人口发〔2011〕11号)。

     

    二、办理地点
    女方户籍地或工作单位所地镇(办)。

     

    三、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四、申请条件
    (一)夫妻双方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且该子女在16周岁以内的;
    (二)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现存活一个子女,且在16周岁以内的;
    (三)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一个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该子女在16周岁以内的;
    (四)夫妻丧偶后不再婚,只有一个不满16周岁子女的;
    (五)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后不再婚,且该子女不满16周岁的;
    (六)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16周岁子女的;

     

    五、所需证件
    (一)男方身份证正、反面的电子版
    (二)女方身份证正、反面的电子版
    (三)户口本中户主页的电子版(男女双方户口分离的户主页,以女方户口的户主页为主)
    (四)户口本中男方户口页电子版
    (五)户口本中女方户口页电子版
    (六)结婚证的电子版(结婚证可以是男方的,也可以是女方的)
    (七)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电子版
    (八)男方2寸红底免冠照片的电子版
    (九)女方2寸红底免冠照片的电子版

     

    六、办理时限
    由镇(办)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办理。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